1、企业来访咨询,由窗口人员负责接待,受理企业咨询需求。能够当场答疑并解决的,接待员为该项目负责人,做好处理记录;不能当场答疑并解决的,经请示本机构负责人,确定相关科室、中心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,全程服务企业,洽谈需求解决方案,做好处理记录。
2、企业来电咨询,有窗口人员耐心接电,了解企业需求。能够当场答疑并解决的,当场解决,并做好处理记录;不能当场答疑并解决的,经请示本机构负责人,确定相关科室、中心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,在当日给予答复,并负责跟踪服务,做好处理记录。
3、本机构不法解决的问题,根据企业需要,由项目负责人帮助联系相关单位、机构或专家,乃至提供外地相关单位信息,并做好处理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