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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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中心郑重承诺严格遵循CNAS-CL01:2018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、RB/T214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 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、RB/T215-2017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 食品检验机构要求》、CNAS-CL01-A002:2020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》CNAS-CL01-G001:2018《CNAS-CL01<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>应用要求》等文件要求开展检测工作,并满足管理机构及客户的要求,同时承诺对管理体系有效性持续改进。

二、所有与检测活动有关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《管理手册》及其他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,按程序规定办理检测业务,保证检测工作科学、公正。

三、坚持对检测结果判定的独立性,不受来自行政的、经济的、商业的或其他方面不正当的压力或影响。

四、中心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,热情接待客户,认真听取客户建议意见,对所有委托方、受检方提供同样质量的服务。

五、保证委托方、受检方的商业、技术机密、信息及专有权,如有违反,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六、检测人员应认真研究技术标准,熟练掌握检验技术,客观正确记录检测情况,认真对待检测工作的每个细节,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,保证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。

邳州市市场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
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检验检测中心(徐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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